2005/07/19 | 她爱的人叫米罗
类别(♣ 闻 者♣) | 评论(0) | 阅读(148) | 发表于 14:53
这是一个关于米罗的角色,一个关于米饭的简单爱。


我知道现在应该评论文,但“评论”本身是带有学术性眼光和专业知识及阅历的。从“评论者”的要求来看,我不够资格;而同人文之本身也就是一场毁灭原著的游戏,因此,从“被评论者”来说,它似乎,也不够资格。当然,我这样讲并不是意图证明些什么,我只是想从一个纯粹同人女的眼光去揣摩臆断一个角色,一篇文字,或者一位作者。

我相信见字如见人,文字本身是可以解释作者的,即便不完整,也可以代表、反映一些局部,起码,能看出一个作者对笔下角色的情绪。同样的,作者写的字越多,就有越多的情绪被传达被扩散,最后,被读者了解,或者着迷。

所以,请容我从作者的文字感觉以及角色情绪来着手吧。


E曾说,看胧的文就好像进行一场礼数繁复,食物考究的法国大餐,从开胃酒到正餐到甜品,一系列的过程和动作,甚至是餐盘刀叉,都是精致得让人无法容忍的。

华丽,鬼魅,妖异,气势庞大,并且高傲脱俗,这是我喜欢形容的,可以形容她的文,她的字,也可以形容她的角色。但胧是有变化的,虽然那些成为她文字风格的定性,可《Rings》的安静和谐,《Wanted》的猖狂不羁,也是丝丝入扣,回味不已。

她的文字一直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在呈现,因为有高度,所以容易给人予压抑沉重,枯涩难懂,并且望尘莫及。不论看客们是一闪而逝的惊艳,还是回味后的叹服,胧的文字,注定是震撼,是绝妙。

对于完美字句的推敲,对于精致细节的追求,的确是到了种风格,到了种偏执。

过度追求细枝末节,往往会显现整体构架的不足,让人从情节上感到拖沓琐碎。胧似乎有类似的弊病。《Les sacrifices de la croix》中她力求刻画每一个重要场景,每一次心情蜕变,以至于这个法国大革命浩浩荡荡的到了第二部,却是刚刚渐入佳境,但要命的是,她写的每一处都是为了表现米妙感情重要的每一步,又都不显多余,而且还相当精彩。这是同人目的,是她所求。而《No ever for ever》的故事起伏则更玄妙,米罗如何成为加妙的Sir,如何展现他对他的坚持,他对他的残忍,他对他的保护,以及他对自己所沿袭下来的力量的仇恨。加妙,这个从人类一下子跌为吸血鬼的孩子,不论从生理还是心理都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,即便在米罗的庇护下,他仍自欺欺人地活着,心甘情愿地选择懦弱。不得不提,在加妙真正加入成为一名吸血鬼所进行仪式的时候,这个片段场景简直就成了现有文字连载中的高潮所在。


胧最爱的是米罗,她是一个米饭。

从角色来说,她的加妙素来是冷感禁欲的,这是她的解读,所以,即便《Rings》里的加妙带着点羞涩和逆来顺受,也脱离不掉如此定位。这有点单一。

而米罗,胧是真正将她所喜爱所希望的他,给写活了。如先前所言,胧的文字是带着高度的,所以,米罗就好像处在这个高度的顶峰,迎着狂风烈日,并肆意地展示他骄傲的安达里士,猩色的那一点红成为角色塑造的基础和所有。带着毒的男人,无法掩藏的自负同潇洒。

《Les sacrifices de la croix》中的纳瓦尔国王——高高在上,睿智,决绝,复仇,野心勃勃。一个典型的王上,容不得有人背叛和逃离,他的臣子将永远所属于他。然而作为一个决策者,他有他的子民,他必须的义务,而他所爱的,却是一个敌对的天主教司祭。米罗,在感情和责任的天秤中,依然想以自己的身份来获得一切。

《No ever for ever》中的罗马亲王——专制,幽雅,且不择手段。作为一个吸血鬼,他对自己的Child偏执得近乎变态。米罗要加妙重新认清自己的身份,要加妙完全溶入夜行者的生活,而这一切,全部都是强迫,与此同时,他也顽固地拒绝其他任何同类对加妙的接触,他的保护是完全的专职和独断,他甚至都不让加妙明白一个真正血族该明白的戒律,只是令他在他的掌控中享受那唯一的,也是全部的,自由和爱。

《Wanted》中的赏金牛仔——放浪,粗野,挑衅。不羁的个性和西部风情描绘十分契合,这里的米罗大胆又随性,性情上让人有畅快淋漓的感觉,没有压抑和负担,活得洒脱。

《Black Jack》中的亡命赌徒——危险,雅痞,却又落入极度的绝望。一个将一切都撒手抛开的浪人形象,却无可救药地守着唯一的回忆。这里的一段撒米简直让人沸腾,荧惑的表情,挑逗的语言和危险的动作。米罗,他能迷惑所有的人,并且最后总会是赢家。


不是矫揉造作,不是无病呻吟,不是蹦蹦跳跳摇着小腰,不是阳光灿烂狗皮膏药。

胧笔下的角色带着诱惑,塑造丰满,性情真实。她的米罗永远带着毒,一如她的文字。

那样一个精益求精的文字作者,那样一个为纸人角色会黯然伤怀的米饭,她的米罗,是真正令人震撼的。



这里再随侃一下另外两个小短篇。

《牌戏》——最出采的无疑是米诺斯,儒雅的又顾弄玄虚的算命人。镜中之影,镜中之像,都是难解的轮回。一局借以消遣的牌戏,是追忆,是隐示。

《唯美主义》里的阿布罗狄是真真正正喜欢的——放肆一句,可能不会有谁写的双鱼座能够超越了。
自负,骄傲,执著,以一个完美黄金圣斗士的身份,居高临下地俯瞰芸芸。那样的阿布是美丽,并且到达了美的绝对,及至,和纯粹。而不再是停留于单薄的表象。撒加的宁静和疯狂,修罗的忠诚,迪斯的力量,米罗的邪媚,也都是美。
那是种气质,是种状态,是种思维意识。它是圣洁,亦是罪恶,没有谁能逃脱。美是一瞬间的事,虽然短暂却足以致命。无奈者,背负命运;驾御者,顺从命运。抗挣不掉的是命,也是对唯美的追求。从生到死,不留遗憾,没有后悔,一切由我笑看,唯吾精彩。
这种美简直让人欲罢不能。
如作者自己所言:美之所以是美,在于它的不可挽救。


我对她的文章是没有免疫力的,我想揣摩她描绘的所有细节,可是力不从心,也有人大肆讨论过高深的法国革命及吸血鬼或歌特式论调,不过,我不擅长这些。
好了,还是看文重要吧,毕竟话是人家说的,作者的YY才是最重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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