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4/11/29 | 戏中戏
类别(♣ 闻 者♣) | 评论(0) | 阅读(46) | 发表于 23:58
隐私是真实,是隐忍,是秘密,是其他什么解释都好,反正它是只属于自己独享的东西。若将它完全的“公社化”,以此来进行“个人隐私销售”,这实在是人性的可悲。

商品经济社会,所有的一切都可以或直接或间接的与钱挂上勾,无一幸免。于是,明星出写真,作家出自传,各写各的,各演各的,好不热闹。

什么能写的,什么不能写的,能换钱的就是真的。所谓的小道消息,所谓的内幕,也不过是种自我宣传。
不怕流言漫天飞,只怕没有八卦传——其实仔细想想,狗仔队和红人之间实在是天作之和。

有些人创造戏剧,有些人诠释戏剧,有些人炒作戏剧,渐渐的,他们的人生也都成了现实生活中的一幕幕戏码。

华灯初上,歌舞升平,声色犬马中没有隐私可寻,什么都是假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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