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/05/20 | 集体概念
类别(♣ 闻 者♣) | 评论(2) | 阅读(306) | 发表于 18:45
任性的孩子总是让人看不顺眼的,无奈现在的孩子都“独子一只”,没有不任性的。

集体活动的意义有多重大?似乎没有那么好定论。
小的时候,说是“可贵的团队精神”。
大了之后,则是“为共同利益而奋斗”。
人是现实的动物。

那在即“无所谓团队精神”和“没有共同利益可奋斗”的任性年龄层,“集体”又是什么样的概念?
无非是碍眼或不碍眼,交际得好或不好。
连是否喜欢也称不上。

懂得融入和相处的人也会有翻脸的一天,同“集体”这个名词以及它所连带出的一系列动词翻脸。
有很多理由,也没有理由。
许是厌倦,许是清高。

但不要询问他,道貌岸然的理由是你不甘愿得到的答案。
没有实话实说的心声也是他不愿击碎你美好集体意识的仁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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